关于报送河北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发布:[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发布时间:[2010-04-04]     次数:[]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0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3+2”高职,下同)招生来源计划的报送和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来源计划报送方式

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学校服务,今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发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计划管理系统)。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有关学校的生源计划信息,必须通过远程网登陆我省计划管理系统进行报送、确认和备案。

二、报送来源计划信息内容及说明

1.学校基本信息及说明

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招生学校名称、办学性质、隶属关系、学校地址、邮编、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招生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学校代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招生学校名称:必须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及学校公章一致。

办学性质:国办、民办。

隶属关系:省属学校(含驻冀部委属学校)、市属学校(含县区属学校)、外省市属学校(含部委属学校)。

2.来源计划的信息及说明

内容包括:招生计划类别、招生总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专业类别、各市招生数(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华油)、学费、住宿费、学制、联办院校、备注。

招生计划类别分四类: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3+2”高职招生计划、高中起点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初中起点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含小学艺、体生)。

专业类别分六类:医学类、体育类、艺术类、涉农专业类、师范类、其它类。

专业名称:招生学校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标准。

学制:初中起点普通中专学制一般为二至四年。高中起点师范、医学类普通中专学制最短为一年半以上,其它专业可以一年。护理专业三年。对学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报送前请与相关部门沟通。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应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特别说明:招收五年制、“3+2”高职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校填报时必须选择“艺术”或“体育”类,否则录取时不得按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

三、学校报送生源计划相关要求

12010年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经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在本年度招生的学校。

学校要依据我省及各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2.外省市属(含部委属)学校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依据教育部下发的跨省招生计划和河北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进行报送。

招收五年制、“3+2”高职大专需出示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函。招收“3+2”高职大专的学校还需出示联办高校同意信函。

3.省内(含驻冀部委属)学校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招收五年制、“3+2”高职大专的学校须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同意。

招收普通中专的学校,其招生专业、计划数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合理确定后报送。其中招收幼儿教育类专业的学校必须是经省教育厅审批的有办学资质的学校,民办学校医学类专业招生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医学专业需出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

市属学校招收五年制、“3+2”高职和医学、幼儿教育类专业普通中专,无论是否跨市招生,均需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4.新增学校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意跨市招生的今年新增中职学校,须携带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办学审批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经同意后可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5.学校报送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时,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报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的生源计划。

6.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残疾考生的普通中专学校可实行单独招生,计划可不分市。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在备注中注明。

四、网上填报招生来源计划工作流程及内容。

(一)学校登陆

招生学校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http://www.hebeea.edu.cn/)的“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通过远程网填报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给各招生学校设置登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具体为:2009年已在我省招生的学校登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该校2009年在我省招生的招生代码(招收普通中专代码和高职代码任选其一);2010年新增学校及上一年度没设招生代码的学校由我省统一设置,学校可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咨询。

学校第一次登陆系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报送过程中如忘记密码,可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情况可予重新设置。

(二)招生来源计划信息的填报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工作,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填报流程提示操作。

各招生学校在文件规定的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间内,可自行调整本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学校对输入的内容核对无误后,在系统内提交。学校提交后,不能再对报送的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更正的,需向我省提供书面修改的内容和理由,同意后再做处理。

(三)招生来源计划审核

我省通过计划管理系统中的相关管理功能,审核学校报送的各类、各层次的招生来源计划,对不符合我省要求的学校,及时和学校沟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正确无误。

(四)招生来源计划确认和备案

1.省内学校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对审核通过的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采用系统提供的程序打印招生来源计划确认表,由学校招生负责人在确认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到省计划审核现场进行备案。如还有误,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系统内更改数据,重新打印确认表,负责人现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不进行现场确认的学校,今年不列入省招生来源计划。

2.外省市属学校报送的生源计划经我省审核通过后,对我省审核通过的内容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无误后采用系统提供的程序打印招生来源计划确认表,由学校招生负责人在确认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备案。

我省在425日前未收到学校确认表,则该校不列入今年在我省的招生来源计划。

(五)招生来源计划汇总、分送、网上公布

1.我省审定所有学校报送的生源计划后,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印刷成册分送给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2.将学校报送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进行分市整理后,分送给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3.将汇总后的招生来源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中职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查询系统”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4、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公布平台,公布本市属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具体步骤为:市属学校面向所在市招生的生源计划,经所在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可按照我省计划报送要求,在计划管理系统中报送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由省统一公布。

五、时间安排

145日—415日,各学校填报招生来源计划。

245日—418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来源计划。

3419日—425日,招生来源计划现场确认和备案。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11楼小会议室。

4426日—430日,处理遗留问题。

554日—58日,汇总、整理招生来源计划。

65月中旬,印发招生来源计划。

76月中旬,网上公布招生来源计划。

六、其它

由于我省今年第一次采用远程网上报送和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所有学校的招生代码都要进行重新编排,因此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前,务必与我省及相关市招生部门联系。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660070306600713066007132

传真:031166007131

联系人:李志刚、武克忠、杨宏威

登录我院网站填报招生来源计划期间的网络和技术问题,请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

联系电话:0311-6600709766007096

联系人:王树祥、田明儒

 

附件:现场确认、备案时间安排表。

                                                2010317

 

 

 

附件:

现场确认、备案时间安排表

时 间

驻 地 院 校

备 注

419

驻地石家庄市国办学校

 

420

驻地石家庄市民办学校

 

421

驻地邯郸市、邢台市有关学校

 

422

驻地沧州市、衡水市有关学校

 

423

驻地保定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有关学校

 

424

驻地唐山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有关学校

 

425

处理遗留问题

 

注:1.省内各学校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在日程安排期间办理。2.外省市属学校如到现场确认、备案,可以在安排的省内学校确认、备案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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